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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火灾与电动汽车 – 能源转型的风险衍变12 August 2025

"当前,全球经济体系都在加速脱碳化进程,而航运界却发现自己在作为能源转型推动者的同时。"

当前,全球经济体系都在加速脱碳化进程,而航运界却发现自己在作为能源转型推动者的同时。也成了受害者。这种矛盾的拉扯在电动车的海上运输中尤为明显。

电动车的需求增长了,由锂离子电池引起的船舶火灾事故也增加了。此类火灾事故极有可能演变成灾难性事故,进一步引发大家对船舶营运和安全性的顾虑,也带来复杂衍变的法律风险。由锂离子电池引发的火灾通常蔓延极为迅速且难以控制,甚至可能致命。对于电动车运输的从业者来说,锂离子电池引发的事故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 更是法律和商业上的雷区。

如果您是电动车海上运输的从业者,请务必及时咨询我们以确保有效地隔离风险。

灾难性损失的模板

近几年,多起发生在滚装船上的重大事故呈现了电动车运输的风险:

  • 2025年–“晨曦迈达斯号”运载着3000多辆汽车,在中国开往墨西哥的途中着火并于阿拉斯加海域沉没。船舶沉没前燃烧了数周。因强风携带有毒气体,海难救助人员也无法靠近,最终造成6亿美元的损失。
  • 2023年–“弗里曼特尔公路号”同样运载3000余辆汽车从德国运往埃及,在北海海域起火。事故造成一名船员死亡,货物全部损毁,船舶也被推定为全损。
  • 2022年–“费利西蒂艾斯号”运载着近4000辆汽车从德国运往美国,在亚速尔群岛附近起火并最终沉没。
  • 2020年–“霍赫厦门号”在美国佛罗里达州装载逾2400辆二手车后在航程中起火,火势持续超过一周,并致9名消防员受伤。

这些事故无一例外牵引出严肃的法律和保险问题:包括事故责任方的认定,可能的抗辩理由,以及现有的船舶设计与传统的航运实践和法规是否仍然适用。

滚装船上锂离子电池火灾为何如此危险

电动车上的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极易出现“热失控”。“热失控”是一种热学上的连锁反应,当温度增高时,引发热量迅速且无法控制地积聚,形成恶性循环并最终引发火灾甚至爆炸。

一旦引燃,火势会迅速蔓延至密集堆放的车辆甲板,产生有毒烟雾,并因高温和复燃风险而极难扑灭。

滚装船的封闭结构也成为催化剂。多层甲板机构、狭窄舷梯和堆满货物的甲板会聚集热量和烟雾,极大地增加了灭火难度。

法律环境:风险与责任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虽然电动车及其所用的电池被《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归类为第9类杂项危险品,但在满足特定安全条件时,电车及电池可依据特别条款961获得豁免。这些安全条件包括:

  • 海上运输所用的滚装船或其它类型船舶,具有指定的,且经船旗国认可的特定车辆存储区域。
  • 运输过程中电池维持低电量状态。
  • 电池没有任何泄漏迹象。

如果托运人或承租人未能正确申报电动车/锂离子电池货物、遗漏关键安全信息、或对货物状况(例如电量水平或任何已知缺陷)做出虚假陈述,可能需要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规定或相关申报文件中的危险品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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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迈达斯号'事件就是一个警示。早期的事故报告中就有提到,部分货物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瞒报和信息不足的问题。"

“晨曦迈达斯号”事件就是一个警示。早期的事故报告中就有提到,部分货物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瞒报和信息不足的问题。

《海牙维斯比规则》中的火灾免责条款

承运人(通常为船东)可能会试图援引《海牙规则》或《海牙维斯比规则》第4条第2款(b)项中的“火灾免责条款”,以抗辩因火灾导致的货物损失或损害责任。

然而,火灾免责条款并非“尚方宝剑”。 承运人仍然需要证明火灾或爆炸的发生,以及后续发生的损失或损害,与其自身过错无关。如果事故及其损害与船舶适航性或适货性相关,比如船舶积载过失、船员未确认切断充电电源、船上消防系统不足等,承运人都有可能因此被推定为责任方。

共同海损与救助

由于电动车火灾的规模,多数事故后船方都会宣布共同海损,要求航次涉及的所有相关方共同分摊救助费用。

然而货主可能以船东过错为由拒绝分摊,比如,货主可能主张船舶或船员未准备好接收锂离子电池货物以及其带来的风险。

因风险极高且需专门消防技术支持, 涉及电动车火灾的救助工作通常费用极高。救助过程可能持续数周,尤其在天气条件恶劣、救助人员因有毒气体而无法靠近事故船舶时(如“晨曦迈达斯号”事件),难度和成本会进一步上升。

第三方索赔与监管风险

电动车火灾事故不仅会直接影响货物运输的直接相关方,邻近船舶、港口运营方以及沿海国家也可能受到波及,从而触发侵权索赔和环境责任。

相关当局可能会调查事故中是否存在违反《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或《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规定的情况,尤其是船舶的火灾应对机制或安全系统是否存在瑕疵。如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造成严重环境影响,船方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也验证了同类事故并非“不可预见”。因而在电动车运输过程中,船东自证“合理管货义务”的标准也相应提高。

保险

保险公司对电动车火灾的风险逐渐警觉。很多保险公司也因电动车的自身风险而拒绝承保。因而为电动车或其运输安排保险的成本十分昂贵。

即使在获得保险保障的情况下,若投保人对电动车货物未有申报、错误申报,或没有落实必要的火灾安全规章制度,也可能会触发保险合同下的除外条款,导致保险公司拒赔。

复杂的保险索赔也可能发生;保险公司在赔付后,可能会行使代位求偿权对电动车制造商直接提出索赔。例如在“费利西蒂艾斯号”一案中,商船三井和安联保险就以大众汽车在商品制造过程中存在过失为由,就船舶及货物的全损对大众汽车提出索赔。

案例简析 —“欧亚梦想号”

"'欧亚梦想号'一案至今仍被视为典型案例。该案提醒我们,技术、程序与法律各个层面的失误如何共同作用,引发了灾难性的法律后果。"

1998年7月23日,滚装船“欧亚梦想号”在阿联酋沙迦港口发生火灾。船员未能控制火势,导致船上车辆货物全部毁损,船舶被推定为全损。

尽管此次火灾并非由电动车引发,“欧亚梦想号”一案至今仍被视为典型案例。该案提醒我们,技术、程序与法律各个层面的失误如何共同作用,引发了灾难性的法律后果。

在“欧亚梦想号”一案中,货方就货物损失向船东提起索赔。船东援引《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中的“火灾免责条款”进行抗辩。法院最终裁定船舶不适航,并列出三个交叠的理由:

  1. 灭火设备不足 – 这其中包括灭火器和呼吸面罩。
  2. 缺乏训练有素的船员,尤其是针对滚装船特有风险的训练不足。
  3. 火灾安全性文件内容模糊。一般性的防火手册内容过于冗长,并无针对特定船舶和货物的防火安全信息。

法院裁定,货物损失完全归因于船舶的不适航性。如果船长和船员接受了应有的培训,火灾可能不会发生,或至少可以被控制在单层甲板内。

在判定船东对损失承担责任时,法院指出:“火灾是海上船舶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船舶的灭火能力,也就是其适航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船员作为消防员的灭火能力,尤其船长在其中的领导能力。”

尽管已经过去了25年,但这段评论和案例中的警示至今仍然不可动摇。

减低风险:致从业者的实务建议

为有效控制与电动车及锂离子电池运输相关的风险,从业者应尽快采取行动。以下是我们的相关建议:

  • 合同整改:建议在租船合同和提单中加入针对电动车的专门条款,就电池状况、充电水平、和积载的相关责任及赔偿做出明确约定。
  • 国际法规:确保全面遵守《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及船旗国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特此提示:2025年版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针对电动车/锂离子电池运输的要求显著提高,包括危险品豁免范围的收紧。
  • 船舶适配:为船舶配备适合运输电动车以及锂离子电池驱动产品的安全系统,包括专门应对锂离子电池火灾的自动灭火系统,并确保相关证书的有效性。
  • 信息披露:要求托运人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包括电池类型、状态、充电水平及原产地。
  • 保险:与承保人确认关于电动车和锂离子电池货物保险保单的有效性,并在保单中明确列明承保范围,应包括电动车及锂离子电池相关的火灾风险。
  • 船员培训:对船员(包括整个物流链的相关人员)进行锂离子电池搬运、风险识别及应急响应的方面的培训。加强装船前的电池检查,并确保装卸过程有专人监督。
  • 设备保障:定期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充足以及设备的状态。可考虑添加防火甲板涂层及安装热成像摄像设备。

"'晨曦迈达斯号'和'费利西蒂艾斯号'等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因为好多从业者仍未做好应对新风险的准备。"

结语

能源转型已成事实。随之而来的,是航运业面临的新风险。

“晨曦迈达斯号”和“费利西蒂艾斯号”等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因为好多从业者仍未做好应对新风险的准备。若缺乏主动的风险管理,包括严谨的合同条款、健全的恪尽职守,以及完善的运营准备,一旦发生事故,从业者可能面临法律和商业层面的重大风险。

但请放心,我们随时准备着,为从业者提供帮助 – 我们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专家,能在法律、运营和商业挑战多个层面提供知道意见。如果您觉得本文内容具有相关性,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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